本报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张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8日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以下简称标准(三)),对公安机关毒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12种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这是最高检、公安部依照刑法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为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毒品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提供了明确依据。
版权所有: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地址: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编:030031 电话:0351-7820613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618号 晋ICP备05007286号